中國政府網 | 山西省政府網 | 三晉通 | 用戶登錄| 您好, [退出]| 簡體 | English| | | |
首頁>新聞資訊>公示公告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》和國家防總關于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》的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將我市防汛重點及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報。
請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,切實擔負起防汛抗旱工作重任,立足于防大汛、抗大旱、搶大險、救大災,從最不利情況出發,切實履行工作職責,強化措施落實,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。對因玩忽職守、工作不力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相關責任人,要依法依紀依規追究責任。